关于郸城光明中学收费等问题的回复!

时间:2024-06-23 14:36:50 分类: 来源:

网友反映:周口市郸城县光明中学一学期收费7375,关于光明赶上大学一年的郸城等问收费了,这谁负担的中学起?请管理民办中学的收费高的问题。大力发展义务教育,收费取缔民办中学

网友您好!回复您反映的关于光明问题我们已查收,并即时转郸城县处理落实,郸城等问现已办结回复,中学特将回复结果告知如下:

1 、收费关于光明中学收费问题

根据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回复郸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郸城县光明学校等41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关于光明批复》(郸发改收费[2020]151号)文件规定,光明中学严格执行调整后的郸城等问学费和住宿费标准,2020年秋季收取每生学费2500元、中学住宿费400元。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回复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要求,该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服务性代收费。本学期服务性代收费项目包括一学期自助餐费3000元、资料费580元、牛奶费420元、水果费300元、点心费300元等。该校通过邀请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会代表、教师代表,召开了有关服务收费的“一事一议民主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服务性代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将这些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向教体局备案,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有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通过学校公示牌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等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加强疫情防控,该校实行配餐制。为让家长放心、学生吃的舒心,学校成立有由学生、家长、餐厅服务人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伙食委员会”,食品原料采购、加工、烹饪制作、食谱等全部公开透明,餐厅服务的各项流程均接受伙食委员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还实行“家长陪餐制度”,每餐邀约10名家长到校陪餐,家长可以提前预约来校,参观学校库房、了解食品加工过程、陪孩子一起就餐,并给餐厅服务提出宝贵建议或意见。

2、关于民办学校收费管理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工作,减轻群众负担,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民办中小学是非营利性学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公开、透明。2020年,郸城县发改委成立民办学校办学成本核算监审组织,对民办学校办学成本进行重新逐校监审,核算收费标准。郸城县教体局、郸城县发改委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办中小学校长(董事长)座谈会和走访社会群众的方式进行调研,下发了《关于对郸城县光明学校等41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郸发改收费〔2020〕151号)。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精神,要求民办学校严格规范收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服务性代收费”,不能“搭车”乱收费。

3、关于大力发展义务教育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收入大幅提高,人们对各种事物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给孩子选择学校也是一样。但是民办学校只是公办学校的补充,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仍是办学主体,是绝大部分学生的首选。为了让公办学校更有吸引力,更好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近年来郸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投入,狠抓农村公办学校建设,提高农村学校吸引力,满足广大农村学生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实施乡村学校振兴工程,将“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作为全县乡村学校振兴工程的重要抓手,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在公办学校寄宿的需要。从而不再让群众舍近求远把孩子送到县城或镇上的私立学校,既方便了群众又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目前,全县农村共有寄宿制公办学校198所,在校生5.01万人,寄宿生3.12万人。2020年,全县计划新增建设寄宿制学校40所。

4、处理意见

教体局民管办约谈了光明学校校长,责令该校要严格按文件规定规范收费行为,通过公示牌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收费项目、标准以及收费依据;责令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不愿享受配餐服务的学生,开设自主刷卡窗口就餐;责令学校进一步畅通家校沟通的桥梁,向学生及家长告知收费详情消除误解,除了在学校设置意见箱之外,还专门开通投诉热线0394-8980555,欢迎社会各界关心教育事业的人士对学校进行监督。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网民提出“取缔民办中学”建议违背上述国家政策,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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